时光荏苒,转眼五年过去了。
人间。背神州。
白石城是一个神奇的地方,在这里,修仙者的梦想都不再遥远。
宽阔的街道两边广厦林立,西灵州的拍卖行、冥古州的炼器作坊、周家专卖灵丹的商铺、无极剑盟转运灵物的货场,以及真魔一族的青楼和酒馆只要花得起灵石,修炼所需应有尽有,城中有各大势力组成的长老院坐镇,秩序井然,不必担心谁会杀人夺宝,大可纸醉金迷,安享太平。
囊中羞涩也不要紧,白石城以南是重重关山,关山之外便是一望无际的蛮荒古原。城中公会每日贴出的悬红数万,只要有胆气、有手段,就可以用命换取财富。数百年来,一夜暴富者屡见不鲜,而更多的却成为蛮兽口中的食物,化作了蛮荒中的孤魂野鬼。
累累白骨堆砌起城市的繁荣。
白石城外,远离纷扰的一处山谷,淡淡的光晕笼罩在一座山前。这里是周家的一处别院,两名身穿锦袍的炼神修士守在山前,过往的修士望而怯步,不敢多看上一眼。
灵光包裹之内,山间有一处缓坡,坡前建起了一座篱笆小院儿,三间瓦房,房后种着成片的梧桐树,苍翠绵延到远方。
小院儿正中摆着一个巨大的熔炉,炉中燃着熊熊火焰,石苇坐在炉前,手中拎着一个沙漏,正仔细计算着时间。在他身后,一个穿着素雅的女孩正在打理庭院,竟是小曼。
当年在葫芦山,小曼的确混进了飞升的人群,一同去了虚灵天。但石苇在弱水河畔并未发现她的踪影,待几个媳妇儿被龙魂接走,便火急火燎地返回人间,冲到白石城,向李无常兴师问罪。
没想到,当石苇踹破李无常店铺的大门,准备大打出手时,小曼却坐在柜台后面喝茶。她的确去过虚灵天一次,确认石苇无恙,又顺着弱水返回人间,先一步到了白石城。
“我过段时间就去虚灵天,陪着几个嫂子,再替你报个平安,这样总行了吧?”见石苇的脸色越来越难看,小曼连忙赌咒发誓。
“要么你先留在家里,帮孽凤打理一些事物。”
石苇突然想起韩素儿在弱水河畔与人的争斗,又想起那些从早到晚都讲不完的规矩,于是决定不让小曼跟去惹事。
“说到家族嘛,我倒有一个好主意。”小曼得了差事,立即进入角色,趴在石苇耳边絮絮叨叨说了半天。
“当真?!”
石苇和李无常齐齐惊呼。
小曼抓起一把茶壶丢在李无常脑袋上从那天开始,兄妹俩就在白石城外翻盖房屋,在山中种起了梧桐树,石苇随后开始养鸡,而且一养就是五年。
其实石苇养的并不是鸡,而是一种外表酷似公鸡,名叫千尾雉的妖禽。这种东西因尾部羽毛众多而得名,呆呆傻傻的,成年后也不过是五阶妖兽,没什么特别之处。然而,这种垃圾妖禽到了小曼手中,却陡然成了棠溪世家的金疙瘩。
小曼亲自抓了三只千尾雉,两雌一雄,然后向孽凤要了三滴精血喂给它们。接下来,小曼在指尖划出三道金色光圈,将三只傻鸟困住,然后将紫电如意锁上的三根凤羽拆下来,狠狠戳在它们的屁股上。
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。那三只千尾雉并未挣扎呼痛,而是在金光的包裹下缓缓睡去,继而化作三枚金色的巨蛋,被放置在梧桐树上。
就这样过了两年,那三只千尾雉重新破壳而出,不仅个头儿长到丈许高,且身上的灵气波动已比石苇差不了多少,变成货真价实的炼神存在。但即便修为猛涨,这些鸟的灵智仍然不高,也无法化形,这一点上与蛮荒古原中的蛮兽颇为相似。用小曼的话讲,它们逆天而长,自然被天道所忌,根本没办法变成人样。
接下来的三年,那三只千尾雉就住在小院儿后的梧桐树上,石苇和小曼每日喂食,用的都是上好的灵草。但奇怪的是,三只傻鸟对小曼百依百顺,见到石苇却一个劲儿的追着咬,弄得石苇不敢出门,只好躲在屋里炼制地阒符,为家族充实府库。
时至今日,三只千尾雉已经长到两丈多高,更离谱的是,这三只傻鸟的羽毛从原来的红褐色变成了淡紫色,与紫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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